价格:面议
用户购买协议《用户购买协议》
享受省经信厅资金支持
促进企业参照国家政策文件发展转型
促进行业技术交流
独家项目系统管理:
实现项目可视化流程,帮助用户直击项目实施环节,随时掌控知悉项目进程,实现及时化精细化管理。
专家团队:
专业项目顾问,财税顾问,知识产权顾问团队随时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AdviserPost}
1. 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和央属企业集团在川纳税分公司。
2. 项目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
3. 项目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属于本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4. 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军民融合、电子信息、信息安全、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及应用示范等领域的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推广应用以奖代补和保费补贴按有关办法执行);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创新成果产业化、创新能力提升等领域的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500万元;软件与信息服务、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物联网产业研发与应用、信息化服务及平台建设等领域的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300万元。
5. 项目自筹和贷款资金来源有保障,2014年、2015年开工项目资金100%到位,2016年、2017年开工项目资金筹措完成60%以上。
6. 项目具备实施所需的技术、场地、人力资源等条件及相关资质条件或证明,有依托工程或用户合同支撑的优先支持。
7. 首台(套)申报应用单位在省内的,奖励资金由首台(套)产品研制单位牵头,联合应用单位共同申报;应用单位在省(国)外的,由首台(套)产品研制单位单独申报。
1. 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和央属企业集团在川纳税分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 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或扩权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上报推荐文件。申报材料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专项资金申请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所需表格、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项目真实性声明等.
3. 项目资料采用电子版、纸质文件文件两种方式上报。项目单位在四川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和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平台上同时填写项目申请表、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纸质材料按属地逐级上报。资金申请报告要求编制规范、预计指标合理,项目单位原则上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写资金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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